公安与司法大类考试大纲与说明(2027年版)

# 公安与司法大类考试大纲与说明(2027年版)

适用年份:202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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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26-10-0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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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
     大纲与说明(公安与司法大类)
             (2027年版)


  广西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考试(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)贯彻
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是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
(专科)应届毕业生升入普通本科高校和本科层次职业学校的选
拔性考试,旨在促进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成长,培养德智体美劳
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。考试目的是科学、公平、
有效地测试考生在高职(专科)阶段相关专业知识、基本理论与
方法的掌握程度和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、解决问题的能力,以
利于各本科院校择优选拔,确保招生质量。
  公安与司法大类专业基础综合课考试包括刑事法律、行政法
律和民事法律3门课程,注重考查考生对刑法、行政法、民法等
部门法的基本理论及法律规范的掌握程度,以及运用法律规范分
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。
  一、考查内容
  (一)刑事法律
  1.刑法概述
  (1)了解刑法的概念和性质;
  (2)掌握刑法解释的分类及各种解释方法。
  2.刑法的基本原则
  (1)掌握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和要求;
  (2)掌握罪刑法定原则的立法体现和司法适用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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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掌握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的含义和要求;
  (4)掌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含义和要求;
  (5)掌握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立法体现和司法适用。
  3.刑法的效力
  (1)理解刑法的空间效力的概念和原则;
  (2)掌握我国刑法关于属地管辖权、属人管辖权、保护管
辖权及普遍管辖权的相关规定;
  (3)了解刑法的生效时间和失效时间;
  (4)理解我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。
  4.犯罪概念及犯罪构成
  (1)理解犯罪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;
  (2)掌握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特征。
  5.犯罪客体
  (1)掌握犯罪客体、一般客体、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的概
念;
  (2)理解犯罪客体的三个不同层次;
  (3)掌握犯罪对象与犯罪客体的区别。
  6.犯罪客观方面
  (1)了解犯罪客观方面的概念、特征;
  (2)掌握危害行为的概念、特征及其基本表现形式;
  (3)理解危害结果的含义及我国刑法对危害结果的规定;
  (4)掌握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。
  7.犯罪主体
  (1)掌握犯罪主体的概念及共同要件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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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掌握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划分;
(3)掌握我国刑法对未成年人及老年人案件的处理;
(4)掌握我国刑法对刑事责任能力的规定及程度划分;
(5)掌握单位犯罪的概念、特征及处罚原则。
8.犯罪主观方面
(1)理解犯罪主观方面的概念和特征;
(2)掌握犯罪故意的概念及类型;
(3)掌握犯罪过失的概念及类型;
(4)掌握意外事件的概念、特征及其与犯罪过失的区别;
(5)理解犯罪目的与犯罪动机的联系与区别;
(6)理解刑法上的认识错误的分类及其处理方法。
9.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
(1)理解正当防卫的概念和成立条件;
(2)掌握防卫过当及其刑事责任;
(3)理解紧急避险的概念及成立条件;
(4)掌握避险过当及其刑事责任;
(5)理解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。
10.故意犯罪停止形态
(1)了解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的概念和类型;
(2)理解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与故意犯罪发展阶段的关系;
(3)掌握犯罪既遂的概念、类型及处罚原则;
(4)掌握犯罪预备的概念、特征、类型及处罚原则;
(5)掌握犯罪未遂的概念、特征、类型及处罚原则;
(6)掌握犯罪中止的概念、特征、类型及处罚原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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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共同犯罪
  (1)了解共同犯罪的概念、成立条件;
  (2)理解共同犯罪形式的概念、划分;
  (3)掌握我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。
  12.罪数
  (1)掌握一罪的类型及特征;
  (2)理解继续犯、想象竞合犯、牵连犯的概念与特征;
  (3)理解结果加重犯、结合犯、集合犯、连续犯及吸收犯
的概念和特征;
  (4)了解数罪的类型。
  13.刑罚概述
  (1)了解刑罚的概念和特征;
  (2)理解刑罚与其他法律制裁措施的区别;
  (3)了解刑罚体系的概念及内容;
  (4)掌握各种主刑类型及特点;
  (5)掌握各种附加刑类型及特点。
  14.刑罚裁量制度
  (1)理解刑罚裁量的概念及刑罚裁量的原则;
  (2)了解刑罚裁量情节的概念、特征及适用;
  (3)掌握累犯的概念、构成特征及刑事责任;
  (4)掌握自首的概念、构成条件及法律后果;
  (5)了解坦白的概念、构成条件及法律后果,立功的概
念、种类及法律后果;
  (6)掌握数罪并罚的原则及基本适用规则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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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7)理解不同法律条件下适用数罪并罚原则的具体规则;
  (8)掌握缓刑的概念、适用条件、考验期限及法律后果。
  15.刑罚执行制度
  (1)了解刑罚执行的概念与特征,理解刑罚执行的原则;
  (2)掌握减刑的概念与条件;
  (3)掌握假释的概念、条件、考验期限及法律后果。
  16.刑罚消灭制度
  (1)了解刑罚消灭的概念与特征;
  (2)掌握追诉时效的概念及追诉时效期限的计算方法;
  (3)了解赦免的概念与我国的特赦制度。
  17.刑法各论概述
  (1)了解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联系;
  (2)掌握刑法分则的体系及犯罪分类排列的依据;
  (3)了解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情况,掌握罪状的分类,了
解法定刑的分类与表现形式。
  18.危害公共安全罪
  (1)了解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概念与构成特征;
  (2)掌握放火罪、爆炸罪、投放危险物质罪等危险型犯罪
的构成特征及认定问题;
  (3)掌握交通肇事罪、危险驾驶罪、妨害安全驾驶罪的构
成特征与相互关系;
  (4)了解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构成特征;
  (5)理解罪与非罪、此罪与彼罪的界限。
  19.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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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了解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的一般构成特
征;
  (2)掌握侵犯公民生命权、健康权犯罪的构成特征;
  (3)掌握强奸罪、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等侵犯公
  民性权利犯罪的构成特征与认定;
  (4)掌握绑架罪、非法拘禁罪等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犯
罪的构成特征与认定;
  (5)掌握侵犯公民民主权利、家庭婚姻权利的犯罪构成;
  (6)理解罪与非罪、此罪与彼罪的界限。
  20.侵犯财产罪
  (1)了解侵犯财产罪的一般概念及构成特征;
  (2)掌握抢劫罪、盗窃罪、诈骗罪、抢夺罪、侵占罪、敲
诈勒索罪等重点罪名的构成特征与认定;
  (3)理解罪与非罪、此罪与彼罪的界限。
  21.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
  (1)了解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般概念及构成特征;
  (2)掌握妨害公务罪、袭警罪、招摇撞骗罪、寻衅滋事罪
等扰乱公共秩序犯罪的构成特征与认定;
  (3)掌握伪证罪、窝藏、包庇罪等妨害司法犯罪的构成特
征与认定;
  (4)掌握走私、贩卖、运输、制造毒品罪的构成特征与认
定;
  (5)理解罪与非罪、此罪与彼罪的界限。
  22.贪污贿赂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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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公安与司法大类 / 第7页

(1)理解贪污贿赂罪的同类客体,了解贪污贿赂罪的一般
概念及构成特征;
  (2)掌握贪污罪、受贿罪、行贿罪、利用影响力受贿罪、
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等重点罪名的构成特征及认定;
  (3)理解罪与非罪、此罪与彼罪的界限。
  (二)行政法律
  1.行政法概述
  (1)了解行政、行政法的概念和特征;
  (2)了解行政、行政法、行政法律关系、行政主体、行政
相对人和行政第三人的概念;
  (3)掌握行政机关在行政法上的权利、义务的统一性和行
政法律关系的不对等性;
  (4)了解行政法的渊源;
  (5)掌握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组织的区别。
  2.行政法的基本原则
  (1)掌握行政法基本原则的概念、意义、种类及其内涵;
  (2)理解行政法基本原则在行政立法与行政执法中的重要
作用;
  (3)运用行政法的基本原则分析具体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
案件。
  3.行政组织法
  (1)掌握行政主体的概念与类型、行政主体资格的认定、
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;
  (2)理解行政授权与行政委托的异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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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公安与司法大类 / 第8页

4.公务员法
  (1)了解我国公务员的概念和种类,理解公务员的义务和
权利;
  (2)理解公务员的进入与退出机制、公务员的激励机制。
  5.行政行为概述
  (1)了解行政行为的概念、特征、分类及分类标准;
  (2)掌握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;
  (3)了解行政行为的效力的概念和内容、行政行为的生效
要件和行政行为失效的情形。
  6.行政立法
  (1)了解行政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概念、性质、分类
及分类标准;
  (2)了解行政立法的程序;
  (3)理解行政立法的效力范围、行政立法的生效要件、失
效情形和行政立法监督的主体、监督方式和监督程序;
  (4)了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含义、种类和法律效力。
  7.授益行政行为
  (1)了解授益行政行为的分类;
  (2)理解行政给付与行政许可的概念、特征、行政许可事
项及其设定、行政许可实施机关、种类和程序(包括一般程序和
特别程序);
  (3)了解行政许可的撤回、撤销、注销与吊销的关系。
  8.负担行政行为
  (1)了解负担行政行为的法律属性和分类;

                —8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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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掌握行政处罚的概念、特征、种类与设定、实施机
关、管辖与适用、程序。
  (3)了解行政征收与征用的概念与特征、种类与基本制
度、行政征收和征用的区别;
  (4)掌握行政强制措施的概念和特征、种类和方式及设
定、主体和程序;
  (5)掌握行政强制执行的概念与特征、执行的方式、设
定、主体和程序,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。
  9.行政机关的其他行为
  (1)了解行政规划的概念、特征、功能、类型与适用范
围,把握行政规划的确定程序与实施;
  (2)了解行政指导的概念、特征、功能、依据、分类,把
握行政指导的程序与救济;
  (3)了解行政协议的概念、特征、功能与分类,行政协议
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,把握行政协议的订立程序与实施;
  (4)了解行政确认的含义、特征、类别、原则,把握行政
确认的设定制度和实施制度;
  (5)了解行政调查、行政检查的概念、特征、分类与分类
标准、原则,掌握行政调查、行政检查的运作程序。
  10.行政司法
  (1)了解行政司法的概念与特征;
  (2)了解行政司法的主要形式及其运作程序;
  (3)掌握专门行政裁判制度的原则,了解专门行政裁判机
构的受案范围和裁判程序。

               — 9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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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.行政应急
  (1)了解行政应急的概念与特征,行政应急法制的特点与
功能,行政应急行为的要素、设定和分类;
  (2)掌握实施行政应急行为的条件、主体、方式、程序、
依据。
  12.行政程序
  (1)了解行政程序的主要类型及分类标准;
  (2)了解职权分离制度、行政回避制度、行政听证制度、
行政公开制度、禁止单方接触制度、说明理由制度、证据排除制
度、案卷排他制度、行政时效制度的含义和基本要求;
  (3)掌握行政程序的基本理论,行政程序法治建设的基本
原则,政府信息公开的含义、类型和我国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基
本要求。
  13.监督行政
  (1)理解监督行政的概念和特征,了解审计监督的基本内
容;
  (2)了解一般监督行政的形式、主体和实施机构;
  (3)了解行政执法监督制度的基本内容;
  (4)理解各种监督行政类型的基本含义。
  14.行政复议
  (1)了解行政复议的性质、特征、功能和原则,掌握行政
复议的参加人;
  (2)了解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和行政复议范围;
  (3)掌握行政复议的申请、受理、审理和决定的程序。

                —10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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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5.国家赔偿与补偿
  (1)了解国家赔偿的概念、方式、标准和费用,理解行政
赔偿和司法赔偿的内涵、范围、程序,以及国家补偿的内涵、范
围和标准;
  (2)掌握行政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、范围和程序,了解司
法赔偿的范围和程序。
  16.行政诉讼
  (1)了解行政诉讼的概念和特征、行政诉讼与其他诉讼的
关系;
  (2)了解行政诉讼的目的和功能;
  (3)掌握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。
  17.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与管辖
  (1)了解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概念、依据与标准、设定方
式,掌握行政诉讼的具体范围以及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情
形;
  (2)了解行政诉讼管辖的概念、行政诉讼管辖与相关概念
的区分,掌握行政诉讼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;
  (3)了解行政诉讼移送管辖、指定管辖、管辖转移、管辖
异议。
  18.行政诉讼参加人
  (1)了解行政诉讼参加人的基本概念和类型;
  (2)掌握行政诉讼原告的概念、范围、认定标准、确认和
原告资格的转移;
  (3)掌握行政公益诉讼起诉人的概念和特征、行政公益诉

               — 11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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讼起诉人与一般行政诉讼原告的区别;
  (4)掌握行政诉讼被告的概念、特征和特殊类型、确认和
被告资格的转移;
  (5)了解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概念和确认、参加诉讼的程
序。
  19.行政诉讼证据
  (1)了解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、类型;
  (2)掌握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;
  (3)理解行政诉讼举证责任的概念与分类、举证与证明责
任;了解举证时限、法院收集证据的权力与义务。
  20.行政诉讼程序
  (1)了解起诉与受理、撤诉的相关立法规定;
  (2)掌握一审普通程序、简易程序和二审程序;
  (3)了解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和审理。
  21.行政诉讼法律适用
  (1)了解行政诉讼法律适用的概念、特征及依据;
  (2)理解行政诉讼中的规范适用、规范审查与规范冲突。
  22.行政诉讼裁判与执行
  (1)了解行政诉讼裁判的定义与形式、行政诉讼执行的定
义与类型;
  (2)了解行政诉讼判决一审判决、二审判决、再审判决的
基本概念与具体类型;
  (3)了解行政诉讼判决、裁定与决定的区别;
  (4)掌握驳回诉讼请求判决、撤销判决、履行判决、变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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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公安与司法大类 / 第13页

判决、确认判决的定义与适用范围;
  (5)掌握行政诉讼裁定的适用范围以及行政诉讼决定的适
用范围;
  (6)了解行政诉讼中的执行。
  23.涉外行政诉讼
  (1)了解涉外行政诉讼的基本概念;
  (2)理解涉外行政诉讼适用对象、权利义务和基本原则;
  (3)了解涉外行政案件的特别诉讼程序规定。
  (三)民事法律
  1.民法概述
  (1)了解民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;
  (2)了解民法的性质、渊源和适用。
  2.民法的基本原则
  (1)掌握平等原则的含义和要求;
  (2)掌握自愿原则的含义和要求;
  (3)掌握公平原则的含义和要求;
  (4)掌握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、要求及司法适用;
  (5)掌握公序良俗原则的含义、要求及司法适用;
  (6)掌握绿色原则的含义、要求及司法适用。
  3.民事法律关系
  (1)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;
  (2)理解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;
  (3)理解民事法律事实的概念和分类;
  (4)了解民事主体的概念和分类;

                —13—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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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5)理解民事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和种类。
  4.自然人
  (1)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和特征;
  (2)掌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和终止;
  (3)掌握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、特征和分类;
  (4)掌握自然人住所的确定;
  (5)掌握监护的概念、职责和监护权的内容;
  (6)掌握监护人的设定方式、监护人资格撤销的情形;
  (7)掌握成年人与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的范围和顺序;
  (8)掌握宣告失踪、宣告死亡的概念、条件、法律后果和
撤销情形。
  5.法人
  (1)了解法人的概念、特征和分类;
  (2)了解法人的成立、登记与终止;
  (3)理解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、民事行为能力、民事责任
能力的概念、特征及区别;
  (4)了解营利性法人、非营利性法人、特别法人的概念、
特征、类型及区别。
  6.民事权利
  (1)了解民事权利的概念、类型及分类;
  (2)理解民事权利的取得、变更和消灭;
  (3)掌握民事权利行使的基本准则;
  (4)掌握民事权利保护措施的分类及司法适用。
  7.民事法律行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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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、分类和形式;
  (2)理解意思表示的概念、类型和法律效果;
  (3)理解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和生效要件;
  (4)理解无效民事法律行为、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、效力
待定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法律效果;
  (5)理解附条件和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及法律效
果。
  8.代理
  (1)了解代理的概念和分类;
  (2)理解代理权的性质、分类和产生;
  (3)掌握代理权行使的一般原则、滥用代理权的行为;
  (4)了解代理权终止的原因和代理权消灭的效力;
  (5)了解无权代理的概念、特征和法律效果。
  9.民事责任
  (1)了解民事责任的概念、分类及承担方式;
  (2)理解民事责任的减轻及免责事由;
  (3)理解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竞合。
  10.诉讼时效
  (1)了解诉讼时效的概念、特征和类型;
  (2)了解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;
  (3)理解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的一般规则和特殊情形;
  (4)理解诉讼时效中断、中止和延长的概念、事由和法律
效果;
  (5)理解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法律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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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公安与司法大类 / 第16页

11.物权
  (1)理解物权的概念、特征、效力和类型;
  (2)理解物权的客体,物权、债权与知识产权的区别;
  (3)掌握物权保护的概念和物权请求权的概念及效力;
  (4)掌握物权变动的概念、原则,掌握不动产登记、动产
交付的概念、方式及效力。
  12.所有权
  (1)理解所有权的概念和主要形式;
  (2)理解所有权取得的原因和所有权原始取得的根据;
  (3)理解所有权占有、使用、收益、处分权能的行使及限
制;
  (4)理解所有权消灭的概念、原因和法律效果;
  (5)理解共有的概念和类型;
  (6)理解按份共有、共同共有的概念和共有物的分割;
  (7)理解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概念;
  (8)理解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种类。
  13.用益物权
  (1)了解用益物权的概念;
  (2)了解土地承包经营权、建设用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
权、地役权的概念。
  14.担保物权
  (1)理解担保物权的概念和特征;
  (2)掌握担保物权的类型。
  15.抵押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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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公安与司法大类 / 第17页

(1)掌握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;
  (2)掌握抵押财产的范围;
  (3)掌握抵押权的设立和登记;
  (4)掌握抵押权的效力和抵押权的实现条件、方式;
  (5)了解浮动抵押权、最高额抵押权的概念。
  16.质权
  (1)了解质权的概念、特征和类型;
  (2)了解动产质权的取得、效力和实现;
  (3)了解权利质权的概念和可质押的权利范围。
  17.留置权
  (1)理解留置权的概念、特征、成立条件及效力;
  (2)理解实现留置权的条件、程序和方法。
  18.占有
  (1)了解占有的概念及效力;
  (2)了解占有的保护方法的类型。
  19.债
  (1)理解债的概念、债的分类及债的发生原因;
  (2)理解债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。
  20.无因管理和不当得利
  (1)理解无因管理的概念、构成要件、权利和义务;
  (2)理解不当得利的概念、构成要件及不当得利之债的履
行。
  21.合同
  (1)了解合同的概念和分类;

                —17—

## 公安与司法大类 / 第18页

(2)掌握合同订立的一般程序、合同生效的要件;
  (3)掌握要约和承诺的概念及法律效力;
  (4)掌握合同履行的概念及原则;
  (5)掌握合同变更和转让的概念、特征及效力;
  (6)掌握合同保全的概念、特征及功能;
  (7)掌握合同终止的效力;
  (8)掌握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、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以及
免责事由;
  (9)理解合同解释的原则;
  (10)理解转移财产的合同、提供服务的合同、技术合同、
合伙合同的概念。
  22.人格权与身份权
  (1)了解人格权的概念、人格权的法律关系、人格权的权
  能;
  (2)理解侵害人格权的民事责任形式、人格权侵害禁令的
适用条件、因违约损害人格权的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条件;
  (3)掌握具体人格权的概念和范围。
  23.婚姻家庭
  (1)了解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和基本原则;
  (2)了解亲属的概念、种类;
  (3)理解亲属关系的发生和消灭;
  (4)理解身份权的概念和特征;
  (5)理解配偶权、亲权、亲属权的概念、特征及法律保
护;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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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公安与司法大类 / 第19页

(6)理解亲属权财产关系的概念;
  (7)掌握夫妻共同财产、夫妻个人财产、家庭共有财产的
认定和分割。
  24.继承
  (1)了解继承、继承权的概念及遗产的范围;
  (2)理解继承的开始及继承权的接受、放弃和丧失;
  (3)理解遗产分配的原则;
  (4)理解法定继承的概念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
序;
  (5)理解代位继承、转继承的概念及适用条件;
  (6)掌握遗嘱继承的概念和遗嘱的有效条件;
  (7)掌握遗嘱的变更、撤销和执行;
  (8)理解遗赠扶养协议的概念和特征;
  (9)掌握遗赠和遗嘱继承的区别、遗赠扶养协议和遗嘱的
区别;
  (10)被继承人债务的清偿、无人继承和无人受遗赠的遗产
处理。
  25.侵权责任
  (1)了解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;
  (2)了解侵权责任的概念和方式;
  (3)掌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和侵权责任的构成;
  (4)理解侵权责任的免责事由;
  (5)掌握侵权损害赔偿的概念和规则;
  (6)掌握人身、人格损害的类型及其赔偿范围;

                —19—

## 公安与司法大类 / 第20页

(7)掌握财产损害赔偿、精神损害赔偿的概念、范围及精
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、惩罚性赔偿;
  (8)掌握一般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类型;
  (9)掌握特殊侵权行为及其责任类型;
  (10)理解共同侵权行为、共同危险行为、分别侵权行为的
概念及责任形态;
  (11)理解有过失和过失相抵的含义。
  二、考试形式与试卷结构
  (一)考试形式
  闭卷(专业基础综合课合卷)、笔试。
  (二)试卷分值及考试时间
  满分300分,其中刑事法律100分,行政法律100分,
  民事法律100分。
  考试时间150分钟。
  (三)题型结构
     题型       题量          分值
   单项选择题      45题     每题2分,共90分
   多项选择题      24题     每题4分,共96分
    简答题        3题     每题8分,共24分
    辨析题        3题     每题10分,共30分
   案例分析题       3题     每题20分,共60分
  三、题型示例
  (一)单项选择题
  1.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、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

                — 20—

## 公安与司法大类 / 第21页

犯,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,可以从轻或
者减轻处罚,该规定体现了我国刑法的
  A.罪刑法定原则        B.罪责刑相适应原则
  C.刑法适用平等原则      D.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
  参考答案:B
  2.下列关于行政许可的观点中,不正确...的是
  A.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
  B.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行政行为
  C.行政许可申请可以以信函、电话、电报、传真等方式提
出
  D.行政许可是赋予相对人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授益
性的行政行为
  参考答案:C
  3.王某16周岁,智力超群,为某歌舞团演员,生活可
  以自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有关民事行为能力
的规定,王某是
  A.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    B.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
  C.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  D.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
  参考答案:D
  (二)多项选择题
  1.依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,下列情形中有溯及力的是
  A.1997年9月30日以前(现行刑法生效前)发生的犯罪,且
现行刑法与行为时刑法对该犯罪行为的规定是完全相同的。
  B.犯罪行为由现行刑法生效前继续到现行刑法生效后,且

                —21—

## 公安与司法大类 / 第22页

现行刑法与行为时刑法都认为是犯罪,但现行刑法处罚较重的。
  C.犯罪行为由现行刑法生效前连续到现行刑法生效后,且
现行刑法与行为时刑法都认为是犯罪,但现行刑法处罚较重的。
  D.行为发生在1997年1月6日,1997年5月3日人民法院判决
有罪,处有期徒刑10年。该案件于1997年12月6日提起再审。
  参考答案:BC
  2.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》,下列属于行政强
制执行方式的有
  A.告诫         B.拘留
  C.代履行        D.划拨存款、汇款
  参考答案:CD
  3.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,下列说法
中,正确的有
  A.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,由其法定代理
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、追认。
  B.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,由其法定代理
人代理或经其法定代理人签字。
  C.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
为,或者与其年龄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。
  D.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的民事法律行
为,或者与其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。
  参考答案:ACD
  (三)简答题
  1.简述不作为犯罪的成立条件及特定义务的来源。

                —22—

## 公安与司法大类 / 第23页

参考答案:
  不作为行为构成犯罪的条件是指:行为人应当履行特定义
务。行为人有能力履行该特定义务。行为人不履行该特定义务,
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后果。
  不作为特定义务的来源一般有以下几个方面:一是来自法律
的明文规定;二是来自职务或业务上的要求;三是来自法律行为
的义务;四是来自行为人先行行为而引起的义务;五是来自公共
秩序和社会公德要求承担的义务。
  2.简述行政复议的排除范围。
  参考答案:人事行政行为;行政仲裁;民事调解或处理;国
务院的具体行政行为。
  3.简述代理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。
  参考答案:
  代理,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,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
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,由此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由被代理人承担
的制度。
  代理具有以下法律特征:第一,代理人必须在代理的权限内
实施民事法律行为;第二,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
事法律行为;第三,代理人必须代替被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
为;第四,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。
  (四)辨析题
  1.所有的教唆犯都是主犯。
  参考答案:
  错误。对教唆犯是否认定为主犯,应当综合考虑教唆犯在犯

               — 23—

## 公安与司法大类 / 第24页

罪中所起的作用。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,教唆他人犯罪的,应当
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。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
罪的,应当从重处罚。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,对于
教唆犯,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。如果被教唆人没有产生犯罪的
决意,或者虽然产生了犯罪决意而没有实施犯罪,或者被教唆人
实施的犯罪不是教唆人教唆的犯罪,则根本不存在共同犯罪的问
题,教唆犯也就没有主犯与从犯之分。如果被教唆的人听从教
唆,实施了被教唆的犯罪行为,则成立共同犯罪,应当按照他在
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,也就是说根据个案中教唆犯在共同
犯罪的实际作用分别处罚,起主要作用的按主犯处罚;起次要作
用的,按从犯处罚。由于教唆犯是犯意的发动者,因此,在共同
犯罪中通常是起主要作用者,应按主犯的处罚原则处理,但在少
数情况下,也可能起次要作用,应按从犯的处罚原则处理。
  2.公民依法获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,因此行政机关不
得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。
  参考答案:
  错误。公民依法获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,行政机关不得
擅自变更或者撤回行政许可。作出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或客观情
况发生变化的,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行政机关可以变更或撤回
行政许可;由此给行政相对人造成财产损害的,行政机关应当依
法补偿。
  3.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,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
任,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,不承担责任。
  参考答案:

               — 24—

## 公安与司法大类 / 第25页

正确。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在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,
根据致害动物的种类和性质,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或过错推定原
则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的规定,动物园的动物造成
他人损害,属于特殊侵权的民事责任,适用于过错推定原则。动
物园只有证明尽到监管职责的,才能免责,否则,应当承担民事
责任。
  (五)案例分析题
  1.李某,在其16岁生日当天晚上10时许,偷走了一辆汽
车,因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。因害怕被抓,面对前来
阻止其逃跑的路人,李某继续驾车冲撞逃离,期间致二人死亡。
  根据上述材料,回答以下问题:
  (1)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?为什么?
  (2)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?为什么?
  (3)李某冲撞逃离期间致二人死亡构成什么犯罪?为什
么?
  参考答案:
  (1)不构成。李某盗窃行为发生在生日当天,刑事责任年
龄的计算应当从生日第二天开始计算,因此,李某实施盗窃行为
当天仍为15周岁,而盗窃罪主体是一般主体,即
  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。因此,李某不满16周岁不对盗窃罪
负刑事责任。
  (2)不构成。李某实施行为当天仍为15周岁,而交通
  肇事罪主体是一般主体,即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。因此,
  李某不满16周岁,不对交通肇事罪负刑事责任。

               — 25—

## 公安与司法大类 / 第26页

(3)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。李某的行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
害公共安全,但是由于不满16岁的人不构成该罪。根据刑法第十
七条第二款的规定,李某已满15周岁,对故意杀人罪应当负刑事
责任,因此,李某冲撞逃离期间致二人死亡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
罪。
  2.2019年8月,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杨某加装车灯违
法为由向其作出了《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》,决定
对杨某处以300元罚款,并向杨某送达了该处罚决定书,但未告
知其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。杨某认为该决定书事实不清、证据
不足、无处罚依据并且程序违法,遂提起行政复议。
  结合上述材料,回答以下问题:
  (1)根据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规定,杨某
可以向哪个机关提起行政复议?请说明理由。
  (2)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对杨
某进行处罚?请说明理由。
  (3)杨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,你认为复议机关应当作出何
种复议决定?请说明理由。
  参考答案:
  (1)根据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》规定,杨某
可以向县公安局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。
  (2)某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不能适用简易程序对杨某进
行行政处罚。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律依据,
对公民处以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的行政处罚,可以当场作出行
政处罚决定,本案中罚款为300元,不符合相关规定,因此本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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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# 公安与司法大类 / 第27页

不适用简易程序。
  (3)复议机关应作出撤销该行政处罚的复议决定。杨某安
装非车灯闪光设备行为确属违法行为,但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在违法行为认定问题上未听取违法行为人的陈述和申辩,程序违
法,应予以撤销。
  3.王某有一手表,委托吴某保管,吴某未经王某同意,将
手表卖给不知情的刘某。刘某购买手表后,将手表赠与其母亲周
某,周某戴上一段时间后,不慎丢失手表,被吕某捡到并交派出
所。派出所发布了招领公告,一年后,该手表仍然无人认领。于
是派出所按照有关规定将手表拍卖,被顾某以拍卖价买下。
  根据上述材料,回答以下问题:
  (1)吴某与刘某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?为什么?
  (2)周某是否可以获得手表的所有权?为什么?
  (3)手表无人认领后,谁获得所有权?为什么?
  (4)谁最终获得所有权?为什么?
  参考答案:
  (1)有效。吴某无权处分手表,但刘某善意取得弥补了缺
陷,故有效。
  (2)是的。刘某获得手表所有权后,将其赠与周某,属于
所有人处分所有财产的行为,赠与是刘某的真实意思表示,故有
效。
  (3)国家获得所有权。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一年
内无人认领的,归国家所有。
  (4)顾某最终获得所有权。通过合法拍卖取得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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